吉林农安县乡村振兴蔬菜三产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农安县乡村振兴蔬菜三产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5-0503-FW14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安县乡村振兴蔬菜三产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农安县乡村振兴蔬菜三产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DFHT2025-0503-FW14。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5948m2,总建筑面积21642m2。建设厂房1栋、冷库1栋、综合楼1栋、污水处理站1栋;同时建设配套厂区工程,购置公用工程设备。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等设计工作。
2.5建设地点:位于农安县农安镇,吉林柳桥羽毛有限公司以东、农安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以南、空地以西、兴业路以北。
2.6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评审,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5人:具有结构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等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