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市2025年南阳罗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瑞昌市2025年南阳罗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瑞昌市2025年南阳罗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已由九水水保字〔2024〕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瑞昌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瑞昌市夏畈镇和南阳乡。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273621.97元;
2.3 建设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8hm2,其中:封禁治理688hm2,封禁标牌5块;沟渠540m(雨水沟480m、涵管60m);污水处理设施1套(污水主管294m、污水支管482m、污水处理设备1套、污水处理站绿化28m2);门塘整治1座(浆砌石挡墙护岸24m);溪沟整治139m(清淤208.5m3、排洪沟护岸139m);村庄环境整治4处(浆砌石挡墙护岸72m、安全护栏1590m、游步道433m、河埠头4座、河岸绿化8643m2);道路绿化2000m2;小流域碑(牌)6座(小流域碑1座、宣传栏1座、宣传牌4块),具体详见财审后的预算清单。
2.4标段划分:施工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工,逾期1天,罚款1000元,逾期2天罚款2000元,逾期3天罚款3000元,最终罚款(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预算所包含的内容均在招标范围内。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以上(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7)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