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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9 数据编号: 84833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4年度泗洪县半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4年度泗洪县半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983001001        
                                           
1. 招标条件
泗洪县半城镇人民政府的2024年度泗洪县半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经洪农业〔2025〕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年度泗洪县半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泗洪县半城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涵闸3座、渠闸3座,田间道路2.13千米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约107.87万元。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完工经镇、县两级验收均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后并经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结束审计后3%的结算价余款经业主确认后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期以市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二年)。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涵闸、渠闸、田间道路等农田配套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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