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红星桥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泵站高低压配电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ZB-HXQ-2025-PDXT-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红星桥泵站工程施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泵站高低压配电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新建河道泵站1座,配套建设进水渠道、进水闸井、进水格栅井、集水池、出水池、出水格栅井、八字出水口等附属设施,拆除现状泵站。泵站排水设计规模为15立方米/秒,补水规模为10立方米/秒,泵站占地面积为2925平方米。出水管道规模采用4排d2000钢筋混凝土管,单排长度约90米,下游接4孔钢筋混凝土出水方涵,单孔尺寸为2米×2米,单孔长度为8米。在新开河河堤上新建4孔2米×2米钢筋混凝土八字出水口。泵站自流渠道采用双孔钢筋混凝土方涵单孔尺寸为2.5米×2.5米,自流渠道长度约104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企业法人,具有招标产品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和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代理商/经销商需上传生产商的授权代理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各投标人须在天津有供货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纳税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具体见招标文件条款),应提供投标物资具有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履约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