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乌海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海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食品级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一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乌海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食品级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一次重新招标】
2、项目编号:QT304525052030
3、招标内容:采购食品级10%次氯酸钠,年度预估采购数量为6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技术规格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中标人数量:1名
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服务期:首次合约为一年,可续约,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货(分批供货,需方提前1天通知供方发货,供方必须在3天之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在供货期限内,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和实际需要数量保证供货的连续性)。
8、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1年。
9、项目实施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300元/吨,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司付款计划两年内逐步按比例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涉水批件(提供批件扫描件)。
4、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份本项目同类服务内容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请注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方式,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须使用CA。
(1)CA申领在投标人系统中即可完成(CA邮寄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CA用于投标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检查CA证书是否过期,如过期请提前办理续期手续(CA证书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