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红光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土工材料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红光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
项目经理部土工材料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HGGTL-WZCG-037
1.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红光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江西赣榕地方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西赣榕地方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土工材料采购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红光港区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区彭泽县与湖口县交界处(县)。合同金额 2.13502757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5年 3月,竣工日期: 2027 年 3月。主要工程:铁路正线全长约6.853km,线路区间框架桥涵27座,隧道2座,莫家岭隧道295m,西湾张家隧道530m。 流泗站:规模维持既有,红光港区铁路专用线在流泗站东端咽喉道岔接轨,向东北方向引出,接轨处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度50m。 红光港到发场:在专用线区间新建到发场1座,进行到发作业。新建到发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有效长度850m。南端东侧增设机待线1条,有效长度50m,北端增设安全线1条,有效长度50m。远期在西侧预留4条到发线。北端预留电力机车折返所1座。 红光港站:本红光港站设置在金城路南侧、红光物流园北部,新建红光港站设散货装车区、翻车机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区三个区域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土工材料年产500万㎡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土工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