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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江岳池县中和镇天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嘉陵江岳池县歹溪段(镇江寺至福兴寺)防洪治理工程
可研编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渠江岳池县中和镇天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嘉陵江岳池县歹溪段(镇江寺至福兴寺)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定于6月进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
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活动。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竞选,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2.项目名称:渠江岳池县中和镇天全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嘉陵江岳池县歹溪段(镇江寺至福兴寺)防洪治理工程可研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资金来源:中省资金及其他资金。
二、招标代理费用的计取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协助项目业主完善招标项目参数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项目业主要求完成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0.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1.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2.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3.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竞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本次竞选以网站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满足项目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选。
六、代理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