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6-9 数据编号: 84843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海原县2025年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海原县2025年项目(一至四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海原县2025年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海原县2025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0141100002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海原县李俊乡红星村,史店乡米湾村,甘城乡甘城村、吴渠村、久坪村,西安镇园河村等4个乡镇6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 1.9万亩,包括人工种草、人工造灌木林及封山育林育草。
(1)人工种草。实施人工种草 0.7 万亩,其中小型鱼鳞坑点播+施肥 4801 亩;人工撒播+松耙+施肥 1163 亩;机械免耕+施肥1036亩。
(2)人工造灌木林。实施人工造灌木林 0.2 万亩,雨季采用柠条、达乌里胡枝子直播造林。
(3)封山育林育草。实施封山育林育草1万亩,采用围栏封育、补植等措施,其中围栏6417米,山桃(山杏)补植 2913 亩。
2.4 一至三标段:工期和养护期:工期:177日历天;养护期:729日历天(完工后转入养护期至2027年12月,实际开、竣工时间、养护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标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史店乡米湾村、甘城乡甘城村、吴渠村和久坪村,实施面积0.2万亩;
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李俊乡红星村,实施面积1万亩;
三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安镇园河村,实施面积0.7万亩。
四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海原县2025年项目一至三标段监理。
2.6招标范围:一至三标段: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四标段:本项目一至三标段全过程及养护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