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沙坡头区2023年常乐镇倪滩村、东园镇金沙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有机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2023年常乐镇倪滩村、东园镇金沙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中卫市农业农村局以卫农发【2024】107号文件《关于沙坡头区2023年常乐镇倪滩村、东园镇金沙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机肥(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常乐镇、永康镇和东园镇;
项目概况及规模:建设规模0.45万亩,平田整地176亩,砌护渠道60.58公里(翻建57.33公里,维修3.25公里),清淤沟道28.98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4873座,增施有机肥4539亩等。;
建设工期:196日历天(含冬季停工期);
材料采购范围及内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等):增施有机肥488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四标段:有机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 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生产厂家的肥料登记证,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