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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0 数据编号: 84911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水利局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52号 。
2.3 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5-7 。
2.4项目地点:虞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虞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8 招标范围:
第一至第三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9个月。
第二标段计划工期:9个月。
第三标段计划工期9个月。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线;
第二标段:大侯水厂支线、营盘水厂支线;
第三标段:刘店水厂支线、李集供水站支线。
2.12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7839237.19元。
第二标段:6003549.71元。
第三标段:5896613.10元。
2.13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14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评审的方式。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至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网页版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5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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