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三春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三春集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三春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三春集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三春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三春集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三春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三春集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1728000202502000080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三春集镇2024年度乡村振兴三春集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5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5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路灯安装及污水管道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路灯安装及污水管道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
3.4供应商需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 [2022]9 号规定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http://hzsjyzx.cn: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6-23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