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8258-GP-SC-007F
项目名称:陕西省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质保期:质保期为本采购包验收合格之后3年。
采购包2: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
采购包3: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到2025年9月30日,质保期:质保期为本采购包验收合格之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3(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维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地下水环境监管二期平台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书面信用承诺函
(6)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则投标无效
(7)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合同包2(陕西省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及摸底调查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已缴存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或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