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招标公告
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已由峡发改审批字﹝2025﹞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公告已由峡江县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峡江县小型引调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峡江县。
2.3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15392396.85元。
2.5计划工期:539日历天(2025年7月10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 (1)幸福水库备用水源取水工程,新建规模2.0万吨/日的浮船取水设施,DN600原水管道约7.9km;(2)巴邱水厂及玉峡水厂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400供水主管道约12.2km;(3)仁和镇与戈坪乡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52.67km;(4)砚溪镇与金江乡供水主管连通及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50DN200供水管道30.37km;(5)马埠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100供水管道5.11km;(6)桐林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新建DN150供水主管道9.21km;并配套新建三座加压泵站,规模分别为5000吨/日、600吨/日、80吨/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