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监理一标段公告
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已由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霸行审招标核准[20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401.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140.26万元。 建设规模:0 级网:自 2#井场、3#井场、4#井场的热力管线至博雅换热站,3#井场分支, 沿霸州连接线北侧,距路边 10m,向东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2831m; 4#井场分支,沿规划黄山路西侧,距路边 7m,向南敷设,管径 DN250,单管长度约 982m;3#、4#井场分支汇合后的支干管继续向西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886m;2#井场分支,沿 S273 东侧沟渠向南敷设,管径 DN350,单管长度约 3000m;后沿霸州连接线北侧向西敷设 1747 米,与 3#、4#井场分支汇合后,主管管径 DN450,沿京九铁路东侧向南敷设,单管长度约 1365m,再向东敷设 868 米,再向南 840 米,再沿聚英道北侧向东敷设至博雅能源站,单管长度约1031m;0 级网单管总长度约 13550m。 市政一级网:自博雅能源站至华旭热力站,先沿聚英道南侧向西敷设,再沿益津路东侧向南敷设,最后沿益众路道路下方向西敷设至华旭热力站,管径 DN500,单管长度约 2147m。 2#井场、3#井场、4#井场换热站及博雅能源站内 0 级网侧设加压水泵各 2 台。
2.2招标范围: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全过程监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9.27 万元。
182 个日历天,从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01月12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3.1.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