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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0 数据编号: 849459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浙江关于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体)年度采购(2025年至2026年)的招标项目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体)年度采购(2025年至2026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PPHCG-2025-07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服务内容:承担古横桥水厂和广陈水厂所需的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预算金额:129.500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液体聚氯化铝)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产品(液体聚氯化铝)自2024年以来,由经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符合GB15892-2020要求)(标书中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时间、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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