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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0 数据编号: 849468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四川绵阳经开区涪江流域(水磨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绵阳经开区涪江流域(水磨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经开区涪江流域(水磨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和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绵经开经科发[2023]75号、绵经开经发[2024]25号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科经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经开经科发[2023]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绵阳经开区水磨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污水管网长度10公里,生态护岸长度5公里,生态沟渠长度5公里,生态隔离带面积0.1平方公里,人工湿地0.1平方公里,清运河道垃圾12万立方米等。
2.4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及中标后尚未开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
3.1.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
3.1.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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