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10国道排污沟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10国道排污沟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因项目需要,我单位就210国道排污沟疏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10国道排污沟疏通工程
2、项目地点:210国道
3、招标内容:污水沟清淤8540m,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沟盖板50套(详见项目清单),粪渣外运。
4、发包价(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403888元下浮10%)为:363499元(大写:叁拾陆万叁仟肆佰玖拾玖元整)。
5、业主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计划工期:30天
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市政管理股报名: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26-3291197)
四、开标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料
1.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市政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可以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3.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凭证或证明)。
注: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报价单”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