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 ,招标人为中共永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永建招标[2025]008号;永工程【2025】008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23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城市综治中心办公区域提升改造,总面积约6000平米。
2.4建设地点:永城市政务中心(文化路与淮海大道交叉口南400米)
2.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永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9605479.65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182715.82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8989.19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62211.52元,规费:18450.13 元,税金:793112.9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230000元,暂列金额:0元)
第二标段:76840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10工期:施工标段:45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