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 皖水许可决[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苏大堰等4个排涝泵站金属结构更新改造提升)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E341500001002132
2.3项目类型:货物类
2.4建设地点:六安市
2.5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对六安市城区苏大堰、大雁河、平桥、张小园4座排涝站进行清污机设施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128.25942万元。
2.6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发货。
2.9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并负责卸货,交货时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指:近5年(2020年6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80 万元的类似金属结构安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供货完成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不能明确体现,需补充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只接受水工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512-58188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