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至康店镇俩沟村防汛生产备用道路防洪评价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至康店镇俩沟村防汛生产备用道路防洪评价编制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巩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监督部门巩义市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巩义市河洛镇神北村至康店镇俩沟村防汛生产备用道路防洪评价编制项目
2.2 招标编号:巩交公开【2025】4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巩义市西北部,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道路沿邙岭北、黄河南岸布设,途经巩义市河洛镇、康店镇,起点位于河洛汇流大王庙,终点止于俩沟村北巩孟交界处,主要对该部分道路出具防洪评价报告
2.4 招标范围:出具防洪评价报告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
3.5.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