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暗标]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土建部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土建部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2】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09-410328-04-01-9266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洛宁工施招标(2025)0021号-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宁县城市管理局洛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土建部分)项目,建设地点为洛阳市洛宁县,项目总投资额为 12552853.58元。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2.3招标规模:内容包括厂区工程、覆盖系统、气体导排及收集系统。2.4最高投标限价: 12552853.58 元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2.8其他:
(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