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供水系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供水系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供水系统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BJJC-CG-2025-006。
三、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情况
(一)采购目的
为提高项目整体服务品质、提升项目水质,现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花海城市旅游服务中心项目提供供水系统净化设备。
(二)采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20T/H中央水处理系统一套、热水8T/H中央水处理系统一套、3T/H反渗透净水系统+6T净水供水系统一套、0.5T/H反渗透净水系统+1T净水供水系统一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需在四十五日内送货上门并完成安装。
3、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供应商供应的设备为全新产品,无质量问题。
4、质保期
三年。
(三)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数量1家。
(四)采购控制价:本次采购控制价(含税)不超过49.8万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注:超过以上限价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全费用综合包干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应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竞标人的设备价款、耗材、备件、专用工具、安装(含所需辅材)、调试、检测、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装卸、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竞标人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价。报价在竞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五)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竞标人资质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