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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1 数据编号: 85042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大厂片区排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公告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大厂片区排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SZ2500740-02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大厂片区排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已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大厂片区排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建(2023)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新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厂街道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包含九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和十一个小区雨污水排水管网改造,新建/改造管径DN200~DN1000排水管,新建/改造管径de110~de160立管及出户管,新建/改造检查井,市政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土石方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10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包含九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建设和十一个小区雨污水排水管网改造,新建/改造管径DN200~DN1000排水管,新建/改造管径de110~de160立管及出户管,新建/改造检查井,市政道路路面拆除及恢复,土石方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市政综合工程。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含)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市政道路工程中含部分雨污水管道项目的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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