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狮市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石狮市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批复》(狮发改审﹝2024﹞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狮祥鸿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狮祥鸿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凌峰漂染织造有限公司西南100米(伍鸿路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19718.97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石狮市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新建石狮市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总规模9万m3/d,本次建设土建规模5万m3/d,设备规模2.5万m3/d。尾水处理后达到类地表四类水标准,近期排入伍堡溪作为景观用水,远期用于城市杂用。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A2/O+BBR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池+再生水泵房”。污泥处理工艺为“重力浓缩→板框脱水→外运”。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单元(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AAO+BBR生物池、二沉池(底部应急池)及深度处理单元(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消毒池)、再生水泵房、加药间及机修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综合楼、大门及传达室、除臭单元及地磅等设施,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9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日处理量9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单项工程合同额 19718979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718979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