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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1 数据编号: 850583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贵州惠水县大新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水县大新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惠水县大新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项目(设计)(项目名称)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南财农〔2025〕2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惠水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惠水县羡塘镇洛浩村、涟江街道大新村大围寨、摆金镇关山村
2.2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惠水县羡塘镇洛浩村、涟江街道大新村、摆金镇关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淤泥清淤。
2.3 项目总投资:约149.84万元
2.4 最高投标限价:2.6万元
2.5 设计服务期限:满足项目业主进度要求,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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