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大龙镇段工程监理(第二次)公告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大龙镇段工程监理(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2025-0521005。
二、采购项目: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大龙镇段工程监理(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1930元。
四、服务期限:实际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五、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大龙镇段工程监理(第二次)。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进行响应的,必须制作响应文件,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 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网上报名:申请人将介绍信填写完整(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后扫描以PDF格式(PDF名称或邮件名称须为 XXXX项目XXXX公司报名登记资料)发送至 sczlhc8887777@163.com;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成本构成包括系统技术维护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用、设备损耗折旧、邮寄费用等,售后不退(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0826-2993596,网上报名以邮件形式发送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资料服务费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统一在邮箱回复,请各投标人以代理机构回复的信息为准。(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826-299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