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城镇卫生院新院)项目经理部(瓷砖)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城镇卫生院新院)项目经理部
(瓷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GSZ-2025-WZZB-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城镇卫生院新院)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城镇卫生院新院)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由紫金县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紫金县医共体建设项目(紫城镇卫生院新院)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14257.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37.30平方米,包括:综合门诊楼、发热门诊楼、后勤楼、公共卫生楼、住院楼 、医疗废物用房、污水处理站、洗衣房、地下室等,照明、监控、信息系统、给排水、围挡工程等,道路等市政其他附属工程,医疗、空调、电梯、太阳能等配套设备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瓷砖(适用于医共体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