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2025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哈巴河县)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2025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
项目(哈巴河县)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2025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哈巴河县)已由阿地发改农经【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哈巴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投资2961.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2.项目规模:退化林修复 0.25 万亩、封山(沙)育林 1.0万亩、人工种草 4050 亩、草原改良 28.4166万亩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2025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哈巴河县)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全套施工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
总工期:47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②《草种生产许可证》和《草种经营许可证》或③《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业绩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