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1公告标题: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1230157683-00206282
项目名称: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预算编号:0025-0000859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70100元(国库资金:22701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2269447.89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排水管道预防性修复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70100.00
简要规则描述:对淡水路(淮海中路-复兴中路)部分DN300-DN800排水管道进行非开挖修复,其中整体修复长度462米,局部修复2处,修复检查井18座,对管道接口和管道渗漏、破裂严重的位置采用土体注浆加固措施。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