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张掖市林草湿荒监测普查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张掖市林草湿荒监测普查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3 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5CS-032
项目名称:张掖市林草湿荒监测普查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预算金额:142.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37.8(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张掖市林草湿荒监测普查项目(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磋商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1%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