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G1100005013009830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各单位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各单位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各单位环保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编号:TC25040FC),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采购范围:
根据采购人各生产单位排污许可和《储油库、加油站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要求,对各生产单位开展环保监测,出具检测报告,撰写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维护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指导各生产单位完善环保监测档案、相关制度及记录;对各生产单位开展一次环保检查和环保监测培训。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各生产单位排污许可证、《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服务地点:大理航空加油站、大理航油配送中心、香格里拉供应站、泸沽湖供应站。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范围内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油库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需在资质附表中具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检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