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小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小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一期)、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二期)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3]5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华纺京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兴业南路5、11号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小市政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详见2.6其他 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黄村镇兴业南路5、11号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1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自来水系统(含生活给水)、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含临时排水)、户内水表安装、地库水泵房等专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2.6其他 雨水管径DN300~DN700,污水管径DN300,给水管径DN20~DN2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