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大区2025年度氨水标段一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大区2025年度氨水标段一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大区2025年度氨水标段一
二、标段(包)编号:2025020202019263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满足氨水《HB/T5353-2018》标准,具体要求、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预估约5069.01吨,其中中节能(石家庄)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氨水3999吨,单耗暂按7kg/t预估。中节能(行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12吨,单耗暂按5kg/t预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吨,水处理用;中节能(曲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11月至12月使用氨水156吨,单耗暂按5kg/t预估;最终以实际生产需要交货数量为准。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交货期以通知为准或者另行约定,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