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桂湾等社区移民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公告
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桂湾等社区移民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双江街道大雁、桂湾等社区移民安置区环境整治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投〔2025〕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阳县双江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基础类:道路整治9950㎡,梯道整治300㎡,人行道防护栏580m,供水管道整治320m,排水沟整治500m,供电线路改造12400㎡,1000kVA箱式变电站3台,供电电缆100m,疏散梯道850㎡,消防管网200m,屋面防水改造580㎡,防护栏杆700m,公共照明50盏,停车场900㎡等。
(二)完善类:外墙整治31000㎡,窗户整治8260㎡,百叶整治600㎡;消防门更换663扇,绿化改造4800 ㎡,围墙改造1800㎡等。
(三)提升类:室外活动场地15100㎡,篮球架4副,风雨篮球场1500㎡,活动场地围网900㎡,活动场地服务用房400㎡,新建厕所550㎡,改造厕所380㎡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636.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29793641.82元(其中设计费343083.8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9450558.0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范围为:
2.4.1 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配合办理施工图审查相关手续、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 330日历天。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