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油发展-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针对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领取测试用样品,招标人仅接受一次领取样品,不接受多次领取,过期未领取样品,视为放弃。领取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投标人自行试验出具试验结果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招标人将进行复核试验、现场测试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油田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80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合同签订模式。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服务质量、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组织人员、物料、机械设备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作业。三年预付处理11900立方米。
(2)服务内容:a.根据现场调研情况出具实施方案;b.投标人根据总体设计思路及技术要求,配置含烃废水/含烃油泥处理装置,完成含烃油泥、含烃废水分离清洁化处理服务;c.其他未尽技术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