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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2 数据编号: 851829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东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东利鑫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内,经过烟台市、潍坊市、淄博市、滨州市、济南市、德州市。本次招标部分(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经过淄博市、滨州市。
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项目管道起点为烟台首站,终点为德州齐河末站,全长约537.3km(其中海域穿越部分约1.7km),设计输量180亿m3/a,设计压力10.0MPa,管径D1219mm,干线设置调度中心1座,站场11座(烟台首站、潮水分输站、蓬莱分输站、招远分输站、潍坊清管站、寿光分输站、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章丘分输站、济阳分输站、齐河分输站),设线路截断阀室和分输阀室共23座。
2.2预算金额:67488.1861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烟台港西港区LNG长输管道工程(桓台分输站—邹平分输站)的施工图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工程界限为自桓台分输站围墙外2 米(不含桓台分输站)至邹平分输站围墙外2米(含邹平分输站)。全长约50km。
(1)施工图设计
承包人应当依据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自施工图设计启动至竣工验收整个过程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协助发包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各类设计文件报审、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在试运投产和工程验收阶段参与并配合发包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类组织工作。
(2)材料及设备采购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技术要求,负责本招标项目约定范围内的材料及设备采购和提供。
(3)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及验收、联合调试、联合试运投产及保驾、培训以及工程保修期相关服务等。
注:自控系统、通信工程、站场单体建筑物及室外配套、数字化管道建设、智能管理平台的施工及材料设备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承包人的详细工作范围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指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并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GA1级和GC1级)。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级和GC1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外的其他类别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可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相关规定执行。
(4)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者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油气储运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并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6)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或者施工项目经理业绩,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7)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自2018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业绩,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注: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互相兼任,但需同时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②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开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清晰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所提供的合同如不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须另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无法核实或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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