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已由 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海龙审批复〔2024〕1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排水管网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新建雨水管线Ⅱ钢筋混凝土管d600长为1145m,Ⅱ钢筋混凝土管d800 长为990m,Ⅱ钢筋混凝土管d1000 长为550m,Ⅱ钢筋混凝土管d1200 长为180m,Ⅱ钢筋混凝土管d1400 长为360m,钢筋混凝土方沟2200x1200(宽2.2m,高1.2m)长为250m;钢筋混凝土方沟2200x1400(宽2.2m,高1.4m)长为30m,钢筋混凝土方沟2200x1600(宽2.2m,高1.6m)长为580m,雨水连接管d300 长为960m、现状道路破除及恢复16340m2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观澜湖旅游园区羊山大道西
2.4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配合服务等。(不含概算编制,最终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40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其劳动或聘用合同扫描件;如为投标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