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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2 数据编号: 851939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已由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扬高开行审备(202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景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西片区西部运西路以南,北侧紧邻创富路,东侧为创安路,西侧为纵二路,南侧规划有一条支路;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8931?(73.4亩),共建设10幢建筑,其中6幢新建、4幢改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总建筑面积65331m2,本次招标约36900?,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洁净厂房、危化品库房、动力厂房、污水处理厂房、标准厂房和门卫等建筑物的土建及室外配套道路、绿化,雨污水等,配备机动车停车位;
2.2 招标范围:扬州高新区产业配套功能区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
2.6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包含以下事项:
(1) 投资控制(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核定等事项须征得委托人书面签证批准);
(2)进度控制;
(3)质量控制;
(4)安全控制;
(5)信息管理;
(6)合同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 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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