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1323
项目名称:都发中心2025年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91,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将《投标(响应)函》编制于“无固定格式响应内容”中并完成承诺)。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2、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供应商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诊疗科目含放射诊断或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可)。。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