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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2 数据编号: 852059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西十一泵站南、南湖泵站、皇都郦景泵站雨污泵站代维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西十一泵站南、南湖泵站、皇都郦景泵站雨污泵站代维项目服务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西十一泵站南、南湖泵站、皇都郦景泵站雨污泵站代维项目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51464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公路桥梁排水总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735052.46元/年(共1.5年,合计1102578.69元)(控制价为每年预算价,不含税)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泵站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机电设备的一级保养,泵站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安全。各泵站机电设备运行良好,满足抽排要求,特别是汛期排内涝的处置能力。(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区
2.3 服 务 期:合同期限1.5年(按年签署),形式为1+0.5。既首年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年度考核90分以下,后续合同不续签。)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后续合同。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税率不低于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因项目需求紧急,供应商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成交,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须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高压电工证人员至少2名。(提供合同、身份证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一个类似维养、代维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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