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双流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田恢复建设项目肥料采购竞争...
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田恢复建设项目肥料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244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水田恢复建设项目肥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13,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50日内当年大春后,种植小春农作物前完成生产、运输、施肥。否则将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购货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3倍索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