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环城水系东段湿地)监理招标公告
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环城水系东段湿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环城水系东段湿地)监理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涿行审建审字【2024】54号)、涿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涿行审建审字【202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约29%,财政资金占比约71%,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9019.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523.05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排水渠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其中,钢筋混凝土排水渠长度约520米,敷设管径DN700渠道连通管道约92.5米、管径De400PE管人工湿地进水管道约310米以及一座污水提升泵站。新建人工湿地35145.18m2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其中,表流人工湿地面积约13408.57m2,垂直潜流人工湿地面积约21736.61m2,并同步种植各类水生植物;敷设人工湿地给水管:管径De110-De400PE管道约2942米;敷设人工湿地出水管:管径De225-De400HDPE管道约1106米,DN500-DN7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约1300米;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并同步建设值班室、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涿鹿县三干渠到惠北一干渠之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23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截止之日止。
2.4其他: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