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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239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龙岩学院5号学生公寓(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13 11:20:5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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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岩学院5号学生公寓(工程总承包)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岩学院5号学生公寓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4]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岩学院中建海峡(晋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14016.0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 号(龙岩学院校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94 ㎡(约1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554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3624 ㎡(含负一层配套设施1444 ㎡),不计容建筑面积3930㎡;地上建筑面积22140 ㎡,地下建筑面积5414 ㎡ (含负一层配套设施1444 ㎡)。建筑占地 2200 ㎡,共建设地上11层,地下2层(其中负一层为半地下室食堂等配套设施和架空层,负二层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组学生公寓楼(含配套设施),以及景观绿化、护坡、道路及广场硬化、室外运动场所、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业主方审核确认的项目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龙岩学院5号学生公寓(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①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
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电系统、建筑电气工程抗震设、智能化、消防、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无障碍、海绵城市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开挖、外运及红线内所有土方回填)、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含主体结构工程、门窗栏杆工程、外墙涂料工程、人防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有线电视预埋和通信预埋工程等安装预埋工程等)、消防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宿舍精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永久用电工程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具体详发包人发布的模拟清单;③采购: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055.1897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363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符合国家、地方等相关质量品质要求的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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