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燕山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文化名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监理补遗
1. 项目名称:燕山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蚌山区燕山乡孙家圩子文化名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监理;
2.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10.1投标人要求”
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现调整为:“10.1投标人要求”
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
(1)具备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