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5〕69号《关于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408-640425-16-01-47192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968万元,一般债券660万元,2024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补资金39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45.52万元。招标人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彭阳分局。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 10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30m3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新建d300-d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 5423m,其中 d3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1m、d4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352m、d500钢筋混凝土I级管1473m、d600钢筋混凝土II级管1127m;配套建设1100x11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27座、1350x135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座、2000x15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1640x1650溢流井1座、φ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22座、800 污水检查副井102座、隔油池45 座;更换d300雨水口连接损坏管164m、单算雨水口40座、de160出户管120m、de110出户管1425m;拆除并恢复沥青路面16675㎡、沥青路面罩面19923㎡、面包砖人行道6173.8㎡等。
2.2建设地点: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及监理各1个标段,具体标段名称见下: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彭阳县王洼镇李寨村等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