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公告胡商物流园E5号楼续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72FJ25EP0338
二、项目名称: 胡商物流园E5号楼续建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沈巷片区;建设规模:主要为续建胡商物流园E5号楼及相关配套设施,E5号楼建筑面积17924.39平方米,建筑高度12.15米(室外至屋面高度),建设内容包括墙体砌筑、门窗安装、雨污水管道及消防管道安装、结构加固、原结构检测等。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 22829300元(包括设计费、施工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投标报价以优惠率的形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和
(2)
(1)施工资质:具备以下①和②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EPC项目或EPCO项目)项目业绩。
注:
(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项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部分总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