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污水处理厂新增两厂进水在线设备项目公告
巫溪污水处理厂新增两厂进水在线设备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巫溪污水处理厂新增两厂进水在线设备,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更新改造,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内容:根据市建委、市环保、市财政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重庆市远郊区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排水﹝2025﹞4号),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根据文件要求函告我厂,需要增加进水总磷、总氮、PH在线监测设备。目前两厂无进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老厂进水PH在线仪表2011年安装,已到达报废年限,且该设备无法使用,新厂进水PH在线仪表需要校准,可正常使用。为结算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因此巫溪厂需新增进水总磷总氮检测设备各两台,更新老厂进水PH检测仪一台。
2.2供货期限:30日历天
2.3交货地点: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巫溪污水处理厂
2.4比选范围: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答疑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需承诺拟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比选人无关,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3.3质保期:2年,货到安装完成并办理结算后,比选人一次性支付投标人结算金额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4供货质量: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
该货物的合格证。(提供承诺函并盖鲜章)。
3.5比选人在支付货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相应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比选人可以拒绝支付货款。(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
3.6投标产品需通过国家环保认证,提供有效期内CCEP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7投标产品总磷、总氮在线检测仪设备品牌及型号均被列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合格名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