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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282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公告

Title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六合分中心)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HFJ2500924-01GC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六发改备[2024]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合棠邑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六合合棠邑居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
2.2 招标范围: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①设计:
(1)临时工程、市政道路开口衔接工程、场平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外运)、桩基(含试桩)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降水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外立面工程、车库地坪、【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交通标识、车库划线、交通设施】、防水工程、门窗工程、人防门及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含人防标识标牌)、消防工程(含通风、报警、喷淋、消火栓、联动、室外消防、智能疏散、气体灭火等)防火门、防火卷帘供货及安装、智能化工程(含弱电箱、可视对讲、信息发布屏等)、通信工程(三网合一)、泛光照明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箱、电缆、桥架、管线、灯具开关面板等)、抗震支架、空调及通风系统、给排水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太阳能系统、充电桩工程、栏杆工程、雨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市政雨污水工程、海绵城市、信报箱供货与安装、垃圾分类设备采购等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2)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时须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建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②材料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的维保等所有涉及的内容)。③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107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六合NO.2022G107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7755.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40992.43平方米,地下建筑16763.06平方米,共计10栋(含6栋住宅、1栋物业用房、2栋配电房、1栋开闭所),建筑物最高17层,建筑物最高52.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市政道路开口衔接工程、场平工程、土石方工程(不含外运)、桩基(含试桩)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降水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外立面工程、车库地坪、【标识标牌供货及安装、交通标识、车库划线、交通设施】、防水工程、门窗工程、人防门及人防设备供货及安装(含人防标识标牌)、消防工程(含通风、报警、喷淋、消火栓、联动、室外消防、智能疏散、气体灭火等)防火门、防火卷帘供货及安装、智能化工程(含弱电箱、可视对讲、信息发布屏等)、通信工程(三网合一)、泛光照明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配电箱、电缆、桥架、管线、灯具开关面板等)、抗震支架、空调及通风系统、给排水工程、电梯供货及安装、太阳能系统、充电桩工程、栏杆工程、雨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市政雨污水工程、海绵城市、信报箱供货与安装、垃圾分类设备采购等。
2.7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
2.8 其他说明:本项目建设地点因系统限制无法全部显示,该项目具体建设地址为北至果老滩路、南至芳棠路、西至龙马路、东至金江公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条件为: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A)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B)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项目不适用
(C)注册执业中的特殊选项:本项目不适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以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