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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2899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扬州中燃门站站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附件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单位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中燃门站站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附件防腐(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
2.1.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报价清单范围内的对12个LNG储罐外表面重新粉刷,站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附件防腐,站区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附件打磨、重新刷涂料及防腐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75.41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6.3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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