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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2906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万州明镜滩污水厂新增二期除磷剂加药配套系统(第二次)项目公告

万州明镜滩污水厂新增二期除磷剂加药配套系统(第二次)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州明镜滩污水厂新增二期除磷剂加药配套系统(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址:万州明镜滩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实施内容:明镜滩污水污水厂目前二期除磷剂从一期加药间通过泵送至二期生物池出水口进行投加,管线较长,约200米左右。输送途径较长,目前使用除磷药剂为聚合硫酸铁,极易结晶,导致管道频繁堵塞,一是维修成本较大,二是造成二期出水总磷指标波动较大。为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拟计划在二期生物池空地新增除磷剂储罐。
2.3 工期:20日历天。
2.4比选范围: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应承诺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开具与工程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 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现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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